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现有55个本科专业,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要求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13年专任教师补充计划》。应聘条件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纳入《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北方民族大学2013年专任教师补充计划.xls(点击下载)二、聘期待遇
(一)聘期的工资、津贴、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条件达到《北方民族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第五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20-23万元的经费待遇,其中,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学校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应聘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经费待遇标准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执行。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可持应聘简历到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各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人才引进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面试考核及审批。按照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四)体检、公示。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参加入职前体检。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履行报批手续后,为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强老师
电话:0951-2066814;0951-206860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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