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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教育系统招聘考察和体检等事项说明

发表时间:2013/7/11 13:24:5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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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教育系统招聘考察和体检等事项说明
一、考察和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B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岗位、D类幼儿教师岗位(合并类职位)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

三、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对违反考试、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0534-5426812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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