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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丹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体检及其他事项

发表时间:2013/7/11 10:46:2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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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丹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体检及其他事项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各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不应低于60分,其中代码为001-005、010-012、015岗位的入围人选,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至招聘学校)。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由丹阳市人才市场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二、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丹阳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丹阳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人事招聘。咨询电话:0511—86569065;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丹阳市教育局

2013年7月3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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