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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盐城响水县教师招聘体检聘用事项

发表时间:2013/7/10 16:11:28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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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盐城响水县教师招聘体检聘用事项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在录用时分别占60%、40%。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原则上体现淘汰。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签订就业协议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最终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弃权者,按总分依次进行替补。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包括1年试用期)。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响水县人社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3年7月8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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