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乡镇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保证乡镇幼儿园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审批,拟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幼儿园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根据全县乡镇幼儿园教师编制空缺情况,计划招募30名。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崇信县生源或因婚户籍迁入崇信县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三)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志愿从事基层支教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为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或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其中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三、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县委党校107室)。
3.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婚迁人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报名,并填写《县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登记表》(附件1)一份。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8月14日领取准考证,8月15日上午9:00-11:30组织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等内容。试卷由招募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闭卷方式,分值150分。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
(三)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招募人员。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纳入拟招募范围。
(四)复审体检
对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县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五)公示培训
经复审、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崇信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六)审批上岗
拟招募人员填写《县选“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工作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审批,8月31日前安置上岗,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政策
1.招募人员将纳入2013年县选“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全部分配到乡镇幼儿园从事支教工作。
2.招募人员生活补贴每月1800元,由县人社局按月发放,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3.服务期间,由各学区、幼儿园负责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各项政策的依据,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就业培训机会。服务期间可以参加各类招聘考试,经考试聘用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基层服务时间合并计算工龄。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4.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在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5.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证明,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3-6121535
县教育局 0933-612167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933-6121323
崇信县2013年乡镇幼儿园支教人员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5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