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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招聘1人公告(第15号)

发表时间:2014/4/23 16:24:5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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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招聘1人公告(第15号)

2014年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招聘教师公告(2014年第15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丽水广播电视大学 教师 专技 1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 研究生/硕士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应届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lstvu.net.cn,通知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广播电视大学(丽水灯塔街8号)2号楼2402办公室。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yjfeng@lstvu.net.cn。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试讲的形式,重点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21392

附件:2014年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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