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我县教育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第三高级中学教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选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计划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通用技术 |
| 计划选调教师数 | 8 | 5 | 5 | 3 | 5 | 2 | 3 | 3 | 2 |
二、选调方式
从全县中小学(渭源二中、莲峰中学、县城区学校除外)任课教师中采取分学科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选调。
1.如果报考岗位的人数超过选调计划的3倍,则进行公开招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如果报考岗位的人数少于选调计划的3倍,则不再进行招考。
三、选调教师条件
(一)教龄满三年以上(2010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的本县范围内公办教师(渭源二中、莲峰中学、县城区学校除外)。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所有选调的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四)所有选调的教师必须专业对口,每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在本学年内受过各种处分的;
2.在本学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在本学年内累计事假超过30天的;
4.在本学年内累计病假超过60天的;
5.本学年末所教学科统测成绩在所在中学、学区处于最后一位的;
6.上年度考核在所在中学、学区处于最后一位的。
四、选调程序
(一)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确定的选调教师条件,负责选调教师的资格审查。
(二)本次选调教师公开招考,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各科满分和试讲的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均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最后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确定选调人员,其中试讲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选调。
1.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学科按专业对口科目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占50%,大学本科专业对口科目内容占30%,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占20%。
2.试讲
(1)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设立监督组(教育、人事、监察抽人参加)和评分组(学校抽工作人员)。
(2)以专业对口科目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命题。
(3)试讲时限:15分钟。
五、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从7月26日开始至8月6日结束。
(一)7月26日至7月27日公示《渭源县2013年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公告》。
(二)7月27日-7月28日报名,报名时需交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申请,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甘价费〔1998〕76号)文件精神,收取报名费100元。入围试讲人员收试讲费100元。
(三)7月30日下午笔试(7月30日上午领取准考证)。
(四) 8月1日至8月2日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五)8月3日至4日试讲。
(六)8月5日至8月6日审查确定并公示选调人员名单。
六、报名考试地点
第三高级中学
七、确定选调人员
笔试、试讲和审核结束后,由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渭源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