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高级中学等七所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考试实施方案
一、成立选调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选调教师考试工作组,工作组在县遴选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勇
副组长:罗 宏 莫如吉 覃顺领 蒙秀斌
成 员:陈汉东 吴冬梅 姚殿珠 周 明 任宗华
卢世勇 陈强敏 全修兰 蒙 蓉 覃 懿
二、编制情况:按《贵州省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79号)文件执行。
三、缺编及拟考调补员情况
(一)荔波高级中学
1、现有在校生4420人,下学期在校生4716人,应配教职工393名,实有教职工280名(含今年新增招考25名),缺编职工113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6名,其中:
物理:1人 、语文:1人、英语:2人、 信息技术:1人、
音乐:1人
(二)荔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现有在校生2168人,下学期在校生2639人,应配教职工220名,实有教职工125名(含今年新增招考13名),缺编职工95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1名,其中:美术:1人
(三)荔波二中
1、现有在校生2684人,下学期在校生2876人,应配教职工192名,实有教职工134名,缺编职工58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12名,其中:
语文:3人、英语:3人、数学:3人、生物:1人、化学:1人、政治:1人
(四)玉屏一小
1、现有在校生1056人,下学期在校生1074人,应配教职工51名,实有教职工37名,缺编职工14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6名,其中:
语文:3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五)玉屏二小
1、现有在校生1190人,下学期在校生1200人,应配教职工57名,实有教职工50名,缺编职工7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3名, 其中:
语文:2人 英语:1人
(六)县幼儿园
1、现有在校生700人,下学期在校生820人,应配教职工117名,实有教职工55名(含今年新增招考3名),缺编职工62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4名,其中:
幼儿任课教师2人、保育员教师2人
(七)县第二幼儿园
1、现有在校生513人,下学期在校生560人,应配教职工80名,实有教职工40名(含今年新增招考3名),缺编职工40名。
2、拟考调补员人数:3名,其中:
幼儿任课教师2人、保育员教师1人
三、报考教师条件
1、报考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2、报考教师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职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4、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
5、近三年所任学科统考成绩在全县排名中必须位居中间及以上名次。
6、报考原则:中学教师报考县城中学职位,小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和幼儿园职位,幼儿园教师报考县城幼儿园职位,报考县城小学英语教师职位者不限学段。
四、考试(80%:其中试教40%,笔试40%)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每职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须形成差额方能开考。
1、笔试:
①应聘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高中相应学科内容及教育基础知识。
②、报考二中教师职位考初中相应学科内容及教育基础知识。
③、报考一、二小教师职位考小学和初中相应学科内容及教育基础知识。
④、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考小学语数、幼儿基础知识及教育基础知识。
2、试教:
试教人数原则上按录用人数和笔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由高至低按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只有1人笔试成绩上60分的情况,可不按比例规定进入试教。参加试教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五、考核加分(20%)
由考调小组对考调教师德、能、勤、绩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聘用,加分条件如下(每类加分条件取近三年中最好成绩之一计分):
1、评优评先8分(国家级8分,省级7分,州级6分,县级4分,年度考核优秀4分)。
2、优质课竞赛获奖8分(国家级一等奖8分,国家级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7分,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州级一等奖5分,州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4分,州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2分)。
3、骨干教师、十佳领导干部、十佳工勤(教辅)人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十佳课改标兵、教学能手8分(省级8分,州级6分,县级4分)
4、论文获奖5分(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或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评选的。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及省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4分,省级三等奖、州级一等奖3分,州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2分,州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1分)。
5、论文发表4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须为国家正式刊物];州级2分,县级1分)
6、指导学生竞赛获奖5分(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或推荐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和省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4分,省级三等奖、州级一等奖3分,州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2分,州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1分)。
7、教龄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最高限8分。
8、跟班学习人员15分(各校根据荔教政发[2012]69号《荔波县教育系统支教交流跟班学习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考核,考核结果优秀15分,良好13分,合格11分,不合格不计分)。
9、交流学习限9分(各校根据荔教政发[2012]69号《荔波县教育系统支教交流跟班学习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考核,考核结果优秀9分,良好8分,合格7分,不合格不计分)。
10、学校班子成员15分(校长15分,副校长12分,中层干部8分,后备干部、工会主席、教研组长、少队辅导员、团书记6分)。
11、符合相关教师资格的4分(有符合对应考试职位教师资格证的4分,普通话等级测试与应试职位合格的2分,教育学、心理学与应试职位合格的2分)。
12、有合格应试职位学科专业毕业证书的3分。
13、在村级学校连续工作加分: 5年含5年的4分,8年含8年的5分,12年以上含12年的6分。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
时间:2013年7月15—19日
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
笔试
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
地点:荔波高级中学阶梯教室
时间:2013年8月9日下午15:00
地点:荔波县玉屏二小
报名费200元/人,用于本次考务工作费用列支。
七、制卷、评卷原则及纪律要求
1、采取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卷、评卷等相关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及教育纪检组人员进行监督并在高度保密的前提下进行。
2、制卷、评卷人员在执行此项工作期间,实行隔离工作制,至公布考生成绩之时止。
3、制卷人员临时确定、临时集中。制卷人员既制卷又评卷。
八、录用原则
1、录用原则按笔试、试教试及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并经招聘学校审查同意后进行录用。
2、被录用教师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学校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正式调动,否则返回原校工作。
荔波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