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黑龙江省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教师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6/27 10:31:32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黑龙江省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教师最新公告
根据《宝泉岭管理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现对5月份招聘工作进行补充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工业学校:

全日制普通大学二表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普通中小学:

全日制普通大学二表以上师范院校应往届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非师范类需国家重点本科大学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

高级中学:

全日制普通大学一表本科毕业生或其他国家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当年高考成绩达到一表段以上且在一表专业高校就读),政治、历史、地理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大学二表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人员应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应聘工业学校教师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小学教师人员的年龄,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达到报考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到 7 月 5 日

2、报名地点:管理局教育局综合科(办公大楼337室)

高级中学办公室(1号楼五楼)

工业学校办公室(综合楼三楼)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本人填写《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影印件要求A4纸装订成册并打印材料目录)。

4、联系方式

工业学校:

朱老师 电话:0468-3805210 手机:13946766286

电话:0468-3762949 手机:13946792431

普通中小学:

黄老师 电话:0468-3779604 手机:13694696818

高级中学:

韩老师 电话:0468-3762740 手机:13359587731

电话:0468-3765013 手机:15945850669

(二)笔试

笔试时间:7月6日

工业学校: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考察两部分,其中笔试占60分,技能考察占40分,总分为100分。

普通中小学:

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分学段分学科进行;应聘高中、初中教师的,考本学科专业知识;应聘小学语数教师的,考语文和数学专业知识,权重分别为语文0.5、数学0.5;应聘各学段音体美专业教师的,考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权重分别为专业知识0.5和专业技能考核0.5;考试(含音体美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权重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

高级中学: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模拟试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总分各为150分,100分为合格;其它学科总分各为100分,70分为合格。

(三)试讲

工业学校:

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比例进入试讲。根据本学科或本专业课程分别指定试讲内容,评分标准参照《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试讲评价标准》进行。

普通中小学: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按1:2比例进入试讲程序;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在试讲前规定时间内,抽签决定讲课内容;试讲评分标准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和面试的要求进行;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得分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高级中学: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按1:2比例进入试讲程序。试讲内容:高中相应学科内容,在试讲前60分钟,公布试讲内容及抽签决定试讲顺序,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试讲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四)体检

按笔试、试讲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进入体检程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五)备案及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并提交考生笔试试卷、面试考官评分表和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报总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同时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结束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落编、调动和聘用等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大学毕业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后,方能录用。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和教育局、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人事关系办理,管理局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468-3762517(人社局)、0468-3762126(纪检委)

2、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

3、报考人员的体检费、往返、吃住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具体招聘计划见《宝泉岭管理局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表》。

附:宝泉岭管理局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表.doc

宝泉岭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 6 月 26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