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学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聘三名中学副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职位
南陵中学、春谷中学和家发中学副校长各一名。
二、人选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县教育系统教师(含民办学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2009年9月30日前)。
6、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全县教育系统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直接到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报名。
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监科
联系电话:0553-6839687
报名人员需填写《南陵县公开选聘中学副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条件要求的由单位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不足10人的,取消相应职位的公开选聘计划,由县公选办通知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在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素养,特别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实务、教育管理,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工作创新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6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为拟公示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的排名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5、体检
对全部拟公示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县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拟公示对象排名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每个职位第1名为拟聘任人选,第2、第3名依次为递补拟聘任人选。先对第1名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任的,予以聘任。对确有问题不宜聘任的,不予聘任。然后按照上述公示办法对第2名递补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仍不予聘任的,则对第3名递补拟聘任人选按照相同办法进行公示。若均不予聘任的,则取消该职位聘任,不再递补。
7、聘任
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期间,执行相应岗位待遇。聘任期满后,可继续聘任。
四、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报名表.doc
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