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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衡水枣强县教育体育局选聘县直小学校长1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3/8/6 14:25:4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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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衡水枣强县教育体育局选聘县直小学校长1名公告

各乡镇学区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

我县今年新增县直小学一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公开选聘县直小学校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县直小学校长1名;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实绩。

4、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法制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5、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6、服从组织安排,有大局意识。

(二)任职条件

中共党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体局任命的副股级(含中心小学副校长)二年以上教体系统干部,年龄48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3、其他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三、报名

分别在教体局网站、教体局论坛、公开栏发布《枣强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聘县直小学校长的通知》。

1、宣传发动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5日。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5日至8月6日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

3、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枣强县校长岗位竞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4、依据竞聘的条件,人事股、纪检办、计生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如不足三人,则该岗位公开选聘程序终止。

5、所有竞聘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擅自退出。

四、竞聘项目和测评内容

竞聘的项目分为笔试、面试、考察。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2013年8月8日上午9:00

面试:2013年8月8日下午14:30

地点:县教体局四楼大会议室

2、笔试。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由专家组成的笔试评审小组,负责出题及评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校长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参考资料为《河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资料,参考书籍见附件)。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竞聘演讲人员(3-5人取前3名进行面试、6人以上取前5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及格人数不足3人,不再进行其他各环节,选聘工作终止)。

3、面试(以演讲、答辩和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由专业人员等组成的竞聘演讲评审小组。入围者首先要发表竞聘演讲,再随机抽签进行答辩,然后由相关人员对竞聘者进行提问(提问人员组成为一、二、三小学的教师代表),竞聘演讲、答辩、现场问答主要测试拟选聘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综合概括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竞聘演讲评审小组当场评定成绩,笔试、竞聘演讲两项成绩按4:6折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两名进入考察环节(第二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4、考察。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座谈等方式对该同志进行深入了解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将考察报告报局务会。

五、局党组扩大会投票表决: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对拟聘人员进行投票,从2名候选人中确定1人为最终人选。

六、选聘结果公示

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后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面谈、电话、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教体局人事股、纪检办反映(要求采用电话、书信或电子邮件反映问题时应为实名,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66181。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体局予以聘任,试用期一年,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选聘入围而未被聘任人员,年龄较年轻且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比较优秀的,将列入校长任用后备队伍,任用时优先考虑。

八、组织领导

成立枣强县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连申同志任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长恒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局务会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校长选聘工作,及时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布选聘职位、条件、办法(对与竞聘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采取回避措施)。

九、相关要求

1、选聘工作小组成员和参加选聘人员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守选聘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打击报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查实,是选聘工作小组成员的立即停止选聘工作,调离现工作岗位;参加选聘人员取消资格,记入本人档案,今后不允许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干部选聘,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处理。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站在推进全县教育发展的高度,识大体、顾大局,让每一个教师都能清楚竞聘条件,掌握竞聘程序,为我县教育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探索出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渠道。

3、实施“阳光工程”。选聘工作中增强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选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教体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有关单位也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大对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力度。

十、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

附:

1、参考书籍.doc

2、枣强县校长岗位竞聘报名表.doc

枣强县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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