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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人员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6/25 13:56:33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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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人员最新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创建于1950年,历经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培训班、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干部学校、黑龙江银行学校、哈尔滨金融专科学校、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她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我国第一所金融类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全国高等学中公校管理体制改革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与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金融特色突出、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设有10个教学系部,拥有涵盖经、管、文、法、工五个学科门类的19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招生范围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在校生12000余名。201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全国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所学专业与拟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或以上毕业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应聘心理咨询教师人员所学专业应是心理学或相近专业。

(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学水平高,科研成果丰富,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应聘辅导员人员报名时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无违纪处分;原则上应有学生齐齐哈尔中公教育干部工作经历,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应聘心理咨询教师人员应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五)应聘人员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10:30至7月2日24:00。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下载《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sc3113@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单位(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专业”。

(二)初审

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所列内容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行现场确认。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初审合格人员,未通过初审人员不予通知。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7月4日至7月5日8:00-15:30。

2.确认地点:哈尔滨金融学院行政楼四楼408室。

3.审查材料: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来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哈尔滨金融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寸蓝底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

(3)学习期间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确认学历学位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各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5)教学科研成果、科研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考核。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按放弃资格处理。

4.通知现场确认结果:现场确认合格后,下一阶段的考核安排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查人员不予通知。

(四)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从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科研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工作态度及实践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的考核方式。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撰写教案,进行试讲和板书演示,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科研水平评价主要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科研获奖四方面考核应聘人员。

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方式。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先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六、确定聘用人员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审验学历学位证书

学院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验证机构统一审验,审验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承担,学院代收。审验通过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审验未通过人员,学院不予聘用。

八、公示

审验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结果将提交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对正式聘用人员执行人事代理制,享受与在校人员相同的工资待遇及人事代理人员的相关保险待遇,由学校统一办理。

十、补充说明

(一)201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后一周内,须提供博士、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二)对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邮政编码:150030

联系人: 杨老师 孔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143025 86143008

学院网址:http://www.hrbfu.edu.cn/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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