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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卓资县职业中学考聘12名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3/7/22 10:39:0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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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卓资县职业中学考聘12名教师公告

内蒙古卓资县职业中学公开考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示范县,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我县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卓资县职业中学教师缺编状况,经充分讨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师,为保证考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笔试、试讲两个考核环节,真正选拔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强、热爱职业教育的优秀人才。

二、考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xls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聘人员户籍不限。

(三)应聘人员必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学历为第一学历。

(四)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35周岁之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考聘程序

公开考聘按照制定考聘方案,发布考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确认

报名方式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携带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表一式2份,应聘者需将报考信息填写完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的要点:审查拟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专业(包括主修课程)、户籍、加分条件等。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六、考试程序

本次考聘以笔试和试讲两种形式进行。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和试讲。

(一)笔试

1.开考比例:考聘岗位人数和报考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2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

3.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占10%)、专业理论知识(占90%),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文制卷。

5.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8月18日上午8:30至8月23日下午5:30;报名地点:卓资县教育局201室。

6.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7.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8.公布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并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按照考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面试人员。同时公布各岗位进入试讲环节名单。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考生可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二)试讲

1.试讲工作由考聘领导小组负责,评委7人组成。

2.工业与民用建筑、机电技术应用、化学工艺、数控技术应用4个专业的试讲成绩包括讲课和实践操作两部分。

3.试讲和实践操作具体细则将在实施时公布。由于专业特点不同,实践操作的细则、评分标准也不尽相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个人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加权计算。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加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时间另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

1.按照考试加分后的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2.对提供虚假信息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若有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如不合格解聘。

十、其他

本次考聘具体时间将在卓资县教育网及卓资县电视台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卓资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卓资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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