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2012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P258 5、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1)-(9)条 (判断技巧:都是提供条件、组织协调)其中★(4),(5) 办施工许可证及临时用电、爆破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协调保护名木文物
6、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1)-(13)
其中★(5) 保护古树,文物;办噪声及环境保护手续,钱甲方出
P259 7、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 提请 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开工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和监督的依据一般是双方已经确认的月度进度计划。
(4)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P260 8、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内容
(2)检查和返工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相应顺延工期。2012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P261 8、(5)1)单机无负荷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2)联动无负荷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是车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3)投料试车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8)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P262 (4)变更价款的确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5)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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