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这门课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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