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开标程序
《招标投标法》第34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
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
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
点。”
开标是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
定的时间、地点.当众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
内容的过程。《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开标由
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作为整个招标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应当负责开标的举行。开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且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是自愿的.但是招标人必须通知其参加,否则将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争议,甚至承担赔偿义务。招标人不得只通知一部分投标人参加开标。
《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问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记录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号、刊登招标公告的日期、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及报价、截标后收到投标文件的处理情况等。
2.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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