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一级建造师将于9月20、21日举行,为使考生对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有更好的把握,中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小编结合考试教材重点内容,为大家整理了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届至时,但是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在被权利人确认后则是有效合同,具有履行的效力。
(三)形成原因不同
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效力待定合同的形成原因则主要是当事人不具备签订此合同的相应的权利。
相关推荐:
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
关注: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一级建造师论坛 一级建造师零基础通关
(责任编辑:wrr)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
签署协议 不过退费
一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一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课程模块 研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