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冲刺练习5

发表时间:2011/8/29 9:15: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2.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2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承包价格谈判,是否合法?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4.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否决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2.

【正确答案】 1.招标程序中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者。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1)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2)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3)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不合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宣布中标无效,谈判双方都应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人应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文章: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冲刺练习汇总1-10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历年真题及答案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真题汇总

编辑推荐: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2011年一级建造师保过班赠送新版教材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前VIP面授培训通知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短信免费提醒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前复习总攻略!

2011年一级建造师网络辅导七折优惠!

栏目推荐:考试动态 考试问答 在线模考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21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1580起

        了解课程

        315人正在学习

      • 一级建造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980起

        了解课程

        2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