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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低层建筑防火规范”应记部分(4)

发表时间:2012/1/12 11:40: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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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学习参加2012年注册建筑师考试课程,全面地了解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教材的相关知识点,小编特年级汇总了2012年注册建筑师辅导考试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低层建筑防火规范”应记部分(4)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三、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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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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