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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经济施工低层建筑防火规范知识总结(7)

发表时间:2011/11/24 11:13: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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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低层建筑防火规范知识总结(7)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三、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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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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