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全真模拟(10)

发表时间:2012/10/12 9:39: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简答题

【案例1答案】

(1)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000+20000+0.5×10×2000)÷(1-20%)×20%+0.5×10×2000=30000(元)

(2)甲酒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208000÷(1+4%)×4%×50%=4000(元)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售时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甲酒厂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0000-9300)×17%+9300÷(1-7%)×7%=5919(元)

【案例2答案】

(1)应纳消费税=[(468000+1755+81900)÷(1+17%)]×5%=23575(元)

(2)应纳增值税=[(468000+1755+81900+30000)÷(1+17%)] ×17%-72000=12513.97(元)。

【解析1】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含以旧换新)零售业务的,在零售时缴纳消费税。在本题中,直接零售金首饰(468000元)和金首饰的以旧换新(81900元)业务应当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解释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81900÷(1+17%)]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解释3】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在本题中,随同首饰销售的首饰盒(1755元)应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析4】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在本题中,包金首饰(30000元)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但应缴纳增值税。

【案例3答案】

(1)向专卖店销售白酒时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0+500000)÷(1+17%)×20%+20×1000×0.5×2=447350.43(元)

【解析】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0+10000)÷(1-10%)×10%=12222.22(元)

(3)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00×1800×10%=18000(元)

【解析】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时无需缴纳消费税。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包括用于集体福利等视同销售行为),不再缴纳消费税。

相关内容: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全真模拟汇总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考点模拟汇总

关注: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

5页,当前第4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