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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精选讲义第四章(6)

发表时间:2011/12/30 12:00: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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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精选讲义第四章(6)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

提示: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 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 000~5 000元的部分
15
125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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