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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6)

发表时间:2012/12/18 9:38: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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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指导串讲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

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10种: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2.附加刑包括: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解释: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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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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