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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知识点讲义第4章:第一节

发表时间:2013/8/30 8:50: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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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筹资的分类

(一)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

按企业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不同,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三类。

股权资本,是股东投入的、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企业的股权资本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内部积累等方式取得。股权资本由于一般不用偿还本金,形成了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因而财务风险小,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

债务资本,是企业按合同向债权人取得的,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清偿的债务。企业通过债权筹资形成债务资金,债务资金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由于债务资金到期要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债权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因而债权资本具有较大的财务风险,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低。

混合筹资,兼具股权与债务筹资性质。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见的混合筹资方式是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发行认股权证。

(二)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

按是否借助于金融机构为媒介来获取社会资金,企业筹资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两种类型。

直接筹资,是企业直接与资金供应者协商融通资金的筹资活动。直接筹资不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来筹措资金,是企业直接从社会取得资金的方式。直接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吸收直接投资等。

间接筹资,是企业借助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筹集资金。间接筹资的基本方式是银行借款,此外还有融资租赁等方式。

(三)内部筹资与外部筹资

按资金的来源范围不同,企业筹资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两种类型。

(四)长期筹资与短期筹资

按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不同,企业筹资分为长期筹资和短期筹资两种类型。

长期筹资,是指企业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筹集活动。

短期筹资,是指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金筹集活动。

五、筹资管理的原则

(一)筹措合法

(二)规模适当

(三)取得及时

(四)来源经济

(五)结构合理

六、企业资本金制度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就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范。资本金是企业权益资本的主要部分,是企业长期稳定拥有的基本资金。

(一)资本金的概念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

①从性质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创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是原始的启动资金;②从功能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用以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的资金;③从法律地位来看,投资者按出资额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④从时效来看,投资者不得随意从企业收回资本金,企业可以无限期地占用投资者的出资。

(二)资本金的筹资

1.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500万元,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高于《公司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情况,作出另行规定。

2.资本金的出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取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形式出资。全体投资者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对于非货币资产出资,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不禁止。

3.资本金缴纳的期限

资本金缴纳的期限,通常有三种办法:一是实收资本制(严格),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二是授权资本制(宽松),只要筹集了第一期资本,企业即可成立;三是折衷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类似于授权资本制,但要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

我国《公司法》规定,资本金的缴纳采用折衷资本制,资本金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资本金的评估

吸收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筹集资本金的,应按照评估确认的金额或者按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资本金的管理原则

企业资本金的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这一基本原则。实现资本保全的具体要求,可分为资本确定、资本充实和资本维持三大部分内容。

1.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是指企业设立时资本金数额的确定。

2.资本充实原则

资本充实,是指资本金的筹集应当及时、足额。

3.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在下列四种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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