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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0/12/27 10:10: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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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定额税率)。
1、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例题】某企业实际占地面积为25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所版式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2元。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解析:该企业年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25000×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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