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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票据法律制度(1)

发表时间:2011/11/28 13:23: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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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票据法律制度(1)

一、票据概述

我国票据法上的票据就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例题】下列各种票据中,属于《票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

A、汇票

B、本票

C、发票

D、支票

答案:ABD

二、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1、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之间的关系是票据的基本关系。

2、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不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与票据关系的法律关系。

如票据上正当权利人对法律规定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时效届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而发生的关系等。

3、票据基础关系,是指作为产生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以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票据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举例:A与B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B向A发货,A是债务人,B是债权人。A向B签发一张支票。这里的法律关系中,合同关系是票据的基础关系,而签发支票产生的关系属于票据法律关系。

提示: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权利人主张其票据权利,以提示票据为必要,而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关系一般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买卖合同无效,不影响支票的效力;支票无效,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例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向乙背书转让3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在乙履行合同前,甲、乙协议解除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乙返还汇票

B、请求乙返还3万元价款

C、请求丙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法律关系。甲、乙解除合同,不影响持票人丙的票据权利,票据基础关系的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这里甲支付给丙票据款后,还可以请求乙返还3万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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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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