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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冲刺班辅导讲义4

发表时间:2011/3/25 9:12: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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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会计职称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会计职称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七、代理(P16)

(一)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解释】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代理制度的区别:

(1)代理制度中的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解释l】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解释2】居问行为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的作用仅限于“传话筒”,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因此,居间行为不属于代理。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2、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不能代理。

(三)委托代理(重点)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八、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P20)

1、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3、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有( )。

A、管制

B、罚金

C、拘役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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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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