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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票据追索
| 要点 | 相关内容 |
(一)适用的情形 | 1.包括到期后追索、到期前追索。 |
(二)被追索人的确定 |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三)追索的内容 |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四)追索的效力 | 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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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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