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军转、残疾、下岗就业类:共7条:
(1)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而新办企业,占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2)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占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4)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5)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6)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7)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医疗卫生类:共3条,其中注意以下2条: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注意包括与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疾控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同此规定)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6.其他业务类:共19条,其中注意以下5条:
(4)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1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13)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税;超过2年(含)的非普通住宅或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的差额征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15)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免征营业税。
(16)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相关文章:
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更多关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xll)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