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月1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年,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00万。次日,甲公司为该机器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200万元。
甲公司的监事赵某怀疑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关联关系,遂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遭到监事会主席拒绝。赵某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其工作后请求甲公司承担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2022年5月10日,张某因该机器产生的噪音打扰其午休,利用乙公司安保工作的漏洞,将该机器转移至其承包的位于乙公司围墙外的林地中,乙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后请求张某返还该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
张某以乙公司并非该机器的所有权人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报警后,张某返还了机器,乙公司加装了噪音设施,M市N县公安局派出所对张某作出了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2023年1月10日,因隔壁丁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的厂房发生爆炸,导致该机器全部毁损,乙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租金5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毁损与其无关为由拒绝退还。
2023年2月10日,丙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保险金200万元后向丁企业索赔200万元,丁企业以丙保险公司并非被损毁机器的所有人为由拒绝赔偿。
陈某为丁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2023年1月15日退伙,陈某从丁企业取回20万元现金。后因丁企业无力赔偿其厂房爆炸所导致的债务,丙保险公司向陈某索赔,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物权、行政复议、合同、保险、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请求甲公司承担其聘请会计事务所的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乙公司请求张某返还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张某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50万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丁企业索赔?说明理由。
(6)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3)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N县公安局)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N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有权索赔,根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6)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电脑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1.7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9.04万元;
(2)将一批新研制的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
货物的成本为20万元,成本利法李为1Uo.i类货物销售;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空调,该批空调的同期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67.8万元,收回的旧空调折价10万元,实际收取价款57.8万元;
(4)月初购进—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8万元,当月中旬因管理不善造成该批原材料损失20%;
(5)公司员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为1万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合计为1.5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相关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在取得当月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电脑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公司当月将新研制的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公司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空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甲公司当月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计算甲公司当月员工出差取得铁路车票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计算甲公司当月员工出差取得公路客票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
(1)甲公司当月销售电脑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1.7+9.04)÷(1+13%)*13%=12.74(万元)。
(2)甲公司当月将新研制的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10%)*13%=2.86(万元)。
(3)甲公司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空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7.8+(1+13%)*13%=7.8(万元)。
(4)甲公司当月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1-20%)=14.4(万元)。
(5)甲公司当月员工出差取得铁路车票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1+9%)*9%=0.08(万元)。
(6)甲公司当月员工出差取得公路客票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5÷(1+3%)*3%=0.04(万元)。
小编推荐:
【添加助教获取免费福利】
更多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及备考疑难问题,请扫码关注助教老师微信及时获取免费答疑,更有免费陪学资料包,速来添加吧!

中级会计新人好礼,不容错过!
【 专属优惠券 & 备考资料包 一键领取>>】
更多报名相关问题,请关注中大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