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内容

发表时间:2012/6/5 10:3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劳动合同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身份证上所载为准

住址——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种类型: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必须告知劳动者的内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重点)

1.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特殊: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规定限制的有( )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D.正常生产旺季,承诺提高职工工资标准

『正确答案』ABC

(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2.休息休假

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休假——包括法定假日与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l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l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l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注意: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六)劳动报酬(重点)

1.一般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注意:(1)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2)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

2.特殊情况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辅导答疑笔记汇总

(责任编辑:xll)

4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