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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内容

发表时间:2012/6/5 10:3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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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劳动者免于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保密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2.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对与权利人有特定关系的义务人的特定竞争行为的禁止。

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后,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条款应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医疗期(重点)

(一)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二)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l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l5年以下的为l2个月;l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l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l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l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l2个月的按l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l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即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记忆规律:6个月以下加3个月,6个月以上加6个月)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医疗期内的待遇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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