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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0/12/22 9:23: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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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2009年)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例题2】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

B、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

C、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

D、供货方给予购货方业务员钱某以免收旅游费用方式奖励其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的项目。 A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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