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三章

发表时间:2010/12/21 13:48: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计税营业额(价外费用)不应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1、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提示:(1)核算的顺序:先平均价格,后组成计税价格;(2)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5、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6、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

(2)普通发票: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7、外币折合人民币的规定: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相关推荐:
2011年初级会计实务全书知识点归纳汇总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全书知识点归纳汇总

编辑推荐:

如果您想购买会计职称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为了让2011级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全新推出了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全程强化班考点串讲班点题预测班全面辅导班次,使每位学员从基础开始,扎好根基,随后统领全书重点知识,有针对性地复习讲解,最后模拟实战考场,点题预测,讲解、练习、答疑、论坛交流相结合,为您顺利通过考试保驾护航!
为帮助广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备考,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特开设了保过班,让您一次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点此直接报名>

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信息汇总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与其它学员进行交流: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