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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行政复议

发表时间:2012/3/13 11:32: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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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行政复议范围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N项):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1】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罚款决定、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等);抽象行政行为则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不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发布各类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解释2】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的行政行为,也包括不作为的行政行为(例如,①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②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2)可以要求一并审查的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解释】只限于“规定”,不含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①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案例】甲乙夫妻二人深夜吵架打扰了邻居休息,派出所接到其邻居举报后,将甲乙二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要求甲回家后向乙道歉并罚跪搓衣板5分钟。甲回家后反悔,不服该调解方案——该离婚就离婚,直接协议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不必再找派出所了,更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派出所这一行为并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作出的决定也并非行政决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2009年)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答案】ABC

【解释】选项D: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可以依法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申请

(1)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形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费用负担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3.行政复议机关

(1)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解释】第(1)~(3)项均是“找领导”;第(4)项则是“自己解决”。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2008年)

A.乙市国税部门

B.乙市人民政府

C.甲省国税部门

D.甲省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1)被申请人是“市级国税部门”,并非“自己解决”的纠纷,应该“找领导”;(2)国税系统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领导”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即甲省国税部门(选项C)。

4.复议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解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决定权都在行政机关处,申请人没有自主决定不执行的权利。

5.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不开庭)的方法。

(2)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4)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表1—10

决定类型
适用情形
决定维持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解释1】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2】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解释】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解释】这个内容适合排除法记忆:(1)如果从实体、依据、程序等各个方面都没有问题(全是好话),应当“决定维持”;(2)不作为案件(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则“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剩下的情况就应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有( )。(2011年)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B.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C.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

D.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行为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都不是“好话”,且不涉及行政不作为,均应选。

6.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7.强制执行

(1)被申请人不履行决定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

①“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要认清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复议决定,强制执行的机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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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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