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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2008年)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其中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判断题】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三)诉讼时效(P21)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解释:也就是说,对在20年内始终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法律也不再予以诉讼保护。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①当事人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③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诉讼时效的延长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特殊情况是否延长,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B.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D:“寄存”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运输”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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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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