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1)

发表时间:2014/3/25 9:45: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10月25日、26日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基础》考前考点精编版,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营业税计算的一般规定

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全部价款+价外费用)×税率

(一)营业额

1.价外费用

(1)包括

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解释】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2)不包括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营业额的核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3.税控收款机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4.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5.计算应用中“营业额”确定的三种途径

(1)全额计税;

(2)余额计税;

(3)组成计税价格。

(二)税率(考试时作为已知条件给出,但建议考生适当记忆)

(1)交、建、文、邮:3%;

(2)娱乐业:5%~20%;

(3)其他:5%。

编辑推荐: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关注:会计职称考试真题  2014会计职称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