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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点:法律事实

发表时间:2017/2/15 11:13: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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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点: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

(一)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是(  )。

A.法律事实

B.法律关系的客体

C.法律关系的主体

D.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A

解析: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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