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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预测试题一(4)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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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

A.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适用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C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3.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D.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4)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选项AD是正确的。(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5.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6.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而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1至2名监事。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D也是正确的。

7.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还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因此选项C 是正确的。(4)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8.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0.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有( )。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予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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