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关税。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货物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款总额。
下列费用应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同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作为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问接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他权利的使用许可而支付的费用。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下列费用、税收,如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不计人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对于某些特殊、灵活的贸易方式(如寄售等)下进口的货物,在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可作依据,为此,《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这些进口货物制定了确定其完税价格的方法,主要有:
(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费、保险费及其相关费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租赁方式进境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4)对于国内单位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但对于留购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的买方,除按留购价格付款外,又直接或间接给卖方一定利益的,海关可以另行确定上述货物的完税价格。
(5)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6)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7)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8)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9)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在转让或出售而需补税时,可按这些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来确定其完税价格。
(10)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价税,是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从1997年7月1171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价税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二)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从量税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关税单位税额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目前,我国对录像机、放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相同。目前我国对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的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六、关税的征收管理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根据《海关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归类,并依据其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并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当按人民币计征。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套算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海关对纳税人申报的价格有怀疑的,应当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说明、未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海关仍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海关可以不接受纳税人申报的的价格,并依据有关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相关文章:
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更多关注: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初级会计师考试资料 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