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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冲刺精选辅导资料(1)

发表时间:2012/8/23 9:54: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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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冲刺精选辅导资料(1),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1.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美国1890年通过的规范托拉斯行为的《谢尔曼法》、德国1896年通过的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任何国家,只要是搞现代市场经济,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法规范。

3.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目前,经济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这样一部法律,是总称)(经济法概念问题是经济法学界争执最多的问题之一。职称、注会等,说法不一样)

1.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2.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例题·多选题】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B.经济法规范各个领域中的各种经济行为

C.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D.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答疑编号325701010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并不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它只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所以选项B错误。

三、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经济法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1.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分别简称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

2.市场规制法也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上述对经济法体系中的各个部门法的描述,可以大略概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这是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考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市场规制法的部门法是( )。(2010年考题)

A.反垄断法

B.预算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答疑编号325701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市场规制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本题B选项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之一。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章节重点解析五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章节重点解析四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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