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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精选讲义第六章(1)

发表时间:2011/12/31 8:44: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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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精选讲义第六章(1)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

(1)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2)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征纳双方
权利和义务
内容
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6项)
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
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与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义务
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3、税款征收管理体制

(1)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④中央企业所得税(2002-2008年期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等。

(2)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③第五章的小税种: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部分地区暂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3)海关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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