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例2-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解析】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30000×lO%=3 000(元)
应缴增值税税额=7 000×17%=1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 000+3 000)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20000+7 000) 2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20 000+10 000) 3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30 000
2.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