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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法律制度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0/12/27 10:22: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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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特点:
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
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
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2、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例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冶炼企业进口铁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答案:BC

三、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1)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提示: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一是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二是液体盐)。
【例题1】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2007年)
A、天然气
B、地下水
C、原油
D、液体盐
答案:B
【例题2】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开采的天然原油
D、生产的海盐原盐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资源税税目所称的“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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