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知识点一:结算纪律
不套现,不无理拒付,不违法开户和使用,
不压票,不违章签发。
知识点二:签发空头支票等的法律责任
处罚主体:中国人民银行
处罚标准:两标准:5%X票面金额,不低于1000元。
赔偿标准:2%x票面金额——给持票人
知识点三: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故意压票、拖延支付——处以压票金额万分之七罚款
银行压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以上——罚1——5倍。
知识点四:违反账户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规开户,欺骗开户,违规不及时销户
属非经营人——罚1000元
属经营人——罚1万以上3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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