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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劳动合同的订立

发表时间:2012/3/13 11:32: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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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主体资格

(1)劳动者

①需年满16周岁;

②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受年满16周岁的限制。

【案例】某杂技团可以聘用8周岁的小刘为杂技演员,与其订立劳动合同;15周岁的小王,初中刚毕业,到某汽车修理店应聘,该汽车修理店不得聘用小王,不得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如实告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②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③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时间

1.劳动合同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辨析:劳动合同订立时间VS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是指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而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与是否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何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关,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

【例题·单选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 )。(2011年)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

【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本题中,劳动合同签订于2011年3月1日,但韩某3月10日才上岗(实际用工之日),劳动关系自2011年3月10日起建立。

3.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与相关法律后果

(1)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①两个“书面通知”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②两笔款项

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同意补订:

(A)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B)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解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案例】王某2011年1月1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如果甲公司至5月1日方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除了正常发放的1~4月份工资外,王某还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2~4月份,共计3个月的工资补偿(另发一倍工资),起算时间为2月1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B)支付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与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在本题中,张某已于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建立;(2)选项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题中,张某于2010年8月份进入甲公司工作,至年底尚不足1年;(3)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②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释】(1)自用工之日起的第1个月,直接按正常工资发放(在试用期内的,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发放);(2)自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应支付2倍工资;(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后,直接按正常工资发放,不需要再每月支付2倍工资。

【案例】王某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在甲公司工作:(1)甲公司应最晚于1月31日书面通知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王某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王某终止劳动关系,向王某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甲公司至2011年9月1日才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①即使双方当天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也应当在支付正常的工资之外,再支付1倍工资作为补偿(连同正常工资在内,共计2倍工资),加付1倍工资的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在本案中,甲公司除了支付1~8月份的正常工资外,还应当支付共计7个月(2~8月份)的工资补偿;②如果王某已经不愿意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1~8月份的正常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甲公司至2012年1月1日仍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与王某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常工资照付,同时还应另外向王某支付2011年2月~2011年12月,共计1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表2—1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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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  形
      劳动报酬
      工资补偿
      经济补偿金
      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单位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不满1年
      劳动者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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