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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2/3/13 11:32: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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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解释】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但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劳动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例题·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2011年)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适用行政诉讼程序;(2)选项D: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与独任制

合议制下,由“3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独任制下,由“1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表1—4 审判组织的类型

程序类型
独任/合议
审判组织组成
一审简易程序
独任制
审判员
一审普通程序
合议制
审判员+陪审员
审判员+审判员
二审
合议制
审判员

2.回避制度

(1)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包括主动回避和经申请回避,即上述人员可以主动申请回避,也可以由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

(1)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相关链接1】(商事)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相关链接2】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

(3)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

(1)一个案件经第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相关链接1】(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链接2】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例外: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4)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5)判决

①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②第二审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表1—5

纠纷类型
管辖地点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解释】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

【例题·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到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2010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本题中,乙可以选择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权结果发生地)、N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3)专属管辖

表1—6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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