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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考前知识点辅导(十三)

发表时间:2012/7/31 9:33: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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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精选讲义考前知识点辅导(十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 的相关重点!!

收入

知识点精讲

14.1 收入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二)收入的基本特征

1.产生自企业的日常活动中;

2.表现为三种形式:A.资产增加;B.负债减少;C.两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要点提示】收入的辨认是测试的重点,这里所提及的收入是指营业范畴的收入,即凡纳入营业利润范畴的收入均在此列。

(三)收入的分类

1.按收入的性质分:

①销售商品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收入的主次分:

①主营业务收入

②其他业务收入

14.2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1)一般判断标准:商品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点即为风险报酬转移点。

(2)特殊情况: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此时不能确认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而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应在安检完毕后方可确认收入。

14.3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比较

(三)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四)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要点提示】对于特殊销售业务的掌握角度以收入的确认时间及会计分录为主。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3)收到手续费方式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章节重点解析十二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章节重点解析十一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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