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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笔记23

发表时间:2011/11/24 9:45: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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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笔记23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负、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人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l0成。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自2008年l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从2008年3月1日(含)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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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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