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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3)

发表时间:2012/12/18 9:28: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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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指导串讲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

房产税法律制度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提示: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例题1】下列各项中,免于征收房产税的有( )。

A、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

B、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屋

D、公园内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减免税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不免房产税。

【例题2】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 )。

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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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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